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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請君入甕】用對方的方法對付對方。比喻自作自受。瓊林.訟獄:「請公入甕,周興自作其孽。」唐周興用法深酷,或告興與邱神勣通謀,武后命來俊臣鞠之,俊與興方推事對食,問曰:「囚多不承,當置何法。」興曰:「取大甕,外以灰炙,令囚入甕中,何事不承。」俊如其法因起言曰:「有內狀推兄,請兄入甕。」興惶恐,叩頭伏罪。

成語纂疏 第598 作者:黃茂寅 精裝685+14 500

燈謎候教:

1、邦乃其昌_射三字經一句_?

2、900年_射三字經三句_?

3、貴賓_射三字經二句_?

唐中宗(高宗之第七子,名顯,後易名為指)時,大臣周興,

和來俊臣二人,同朝為官,且同在刑部,從事偵查、審判業務。

有一天,二人同桌用餐,忽有人傳旨說:皇太后(武則天),

有密令交給來俊臣辦理。俊臣立即起身,到外面去接指。

原來有人密告周興與邱神勣反對太后,企圖謀叛,所以傳旨要,

來俊臣偵審。使者將離去時,特交代說:「這是太后的吩咐,

要你馬上偵辦,不得延誤。」來俊臣面有難色,向使者懇求道:

「我與周興同事,朝夕相處,要我負責審問,實殊多不便,

是否可回覆太后,另請較適合的人辦理呢?」使者斬釘截鐵地說:

「太皇就因為你二人,感情不壞,所以要你辦,切莫循私放走了他,

否則,你就有同謀的嫌疑。」來俊臣大驚失色,混身發抖。

心想,不知如何是好,一路轉回到飯桌前,周興還沒離席,

停了一回兒,終於說:「我有一件事請教老兄,近日審問許多人犯,

他們都不肯實招,不知你有何更好的辦法,使他們府首認罪呢。」

周興原是個心腸毒辣的法官,他有許多稀奇古怪刑罰,

強人逼供,多出自他。這一次,他卻不知審問的是自己,

還頗大方地說:「你可取一大甕,周圍放滿燒紅的灰,

將犯人放入甕裏,任他再狡猾,不無認罪之理!」來俊臣聽了,

任為周興用這麼殘酷手段。首先覺得不忍,但想到他平時對待人

今以其法對待他自己,應不失為好辦法。來俊臣遂命左右,

照周興說的,一一去做。待甕身四周燒得通紅時,俊臣突然起身,

對周興大聲說:「周興聽著,有人告你謀反,太后命我審問,

你還是從實招來,不然就請君入此甕罷!」周興聽了,

驚恐萬狀,連連叩頭認罪。

或曰:以其人之道,還治其人之身。

謎底揭曉:

1、高祖興。

註:面出書經。邦,借指漢.劉邦;帝號「高祖」。

2、三百載、六百載、共和成。

註:300年+600年,共為900年(載)。

3、雞犬豕、應乎中。

註:面借指狗名;貴賓狗(犬),位於雞、豕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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